为进一步规范涉教保险运行管理,巩固涉教保险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整治成果,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并举一反三形成涉教保险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教育厅起草了《关于切实规范涉教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4月29日至5月29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教育厅。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四川涉教保险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陈佳玲,电话:028-86657219,邮箱:614674792@qq.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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