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计划由去年的1000名增加到1500名;2020年就业见习规模扩大至13000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1500元/人……为精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涉及提供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做好兜底保障两个方面,具体包括:
挖掘国有企业招聘潜力。省属、地方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鼓励支持中央在川企业扩大对我省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规模。
发挥中小企业吸纳作用。对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扩大基层项目招募规模。2020年,招募“三支一扶”计划1500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3000人;招录农村“特岗计划”教师2300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4500人。
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力度。今明两年,在公务员招录中,根据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情况,进一步提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比例,增加招录人数。
扩大招生入伍规模。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到20000名,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增加到32000名。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至6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标准。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免除反担保要求。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2020年就业见习规模由原计划的9000人扩大至13000人。
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规模由20000人扩大至30000人,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帮扶补贴。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由1200元/人提高为1500元/人,并将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发放范围。
改进就业手续办理方式。适应疫情防控需要,试行网上签约,支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主要通过网络渠道办理就业协议签备手续。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变更手续,试行网络化服务。
适当延迟录用接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