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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6-11-23 19:21 来源: 分享:

川教函〔2016〕60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虚拟仿真

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本科院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精神,我厅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高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持续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 建设任务和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

充分体现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以培养学生综合设计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创造性地建设与应用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推动信息化条件下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等实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学能力,丰富教学内容,拓展实践领域,降低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鼓励自主创新和拥有自有知识产权。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

按照服务与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学校统一的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全面提供搜索导航服务,及时发布资源应用信息,切实扩大资源影响力度,实现校内外、本地区及更大范围内的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满足多学科专业、多学校和多地区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需要。探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模式,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支撑体系。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建设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相结合,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形成一支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科研水平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

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充分使用和更大范围开放共享为目标,系统制定并有效实施保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维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

三、申报及遴选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本次申报单位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对象为已建的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校应在统筹考虑专业优势和学科布局的基础上申报,每所学校省级项目的申报限额为1个。

(二)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提交以下材料:

1.《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见附件1)。

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 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和规章制度等,以及其他必须的支撑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 2016年11月30日以前,高校实验教学相关职能部门务必将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发送至scgjsysx@126.com。

2. 2016年12月9日以前,高校务必将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推荐情况汇总表、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视频材料(U盘形式)报送我厅高教处,同时将申请书及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cgjsysx@126.com。

(四)遴选工作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工作(遴选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察资源的适用性、原创性、导向性以及开放共享的水平和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兼顾学科专业、学校和地区的覆盖面。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和本校实际,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持续建设,切实提高中心建设水平及成效。我厅将适时对中心的资源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高波   联系电话:028-86110643、86110894(传真)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504室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邮箱:scgjsysx@126.com

 

附件:1.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2. 高校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表

          3.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情况汇总表

          4.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1: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docx  (19.44k)[下载]
附件2:高校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表.docx  (17.72k)[下载]
附件3: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17.70k)[下载]
附件4: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docx  (20.55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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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苟 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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